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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心略修法 (9)

2007-11-15 23:02:34  作者:慈诚罗珠堪布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13  文字大小:  


  第二是赐予生命的恩德。刚出生时,我虽然有了这个身体,但是,作为婴儿的我是没有自理能力的,不可能依靠自己活下来,是母亲养育了我,而没有让我死去。这是赐予生命的恩德。

  第三是赐予财产的恩德。这种恩德,每一个人都知道。小孩子刚刚出生时是一无所有的,身上连一件衣服都没有。但是,作为母亲,却能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儿女。当然,这些是一般的情况,在现在的某些地方,母亲的这种恩德可能会慢慢淡化。但从传统的角度来看就是这样:父母不认为家产是自己的不该给儿女,而是把一生的积累全部送给他们;儿女也毫不推辞地把父母的财产当做自己的来享用。在以前困难的时候,母亲养育孩子是很不容易的事,特别是贫困的母亲。她是怎样把我们养育起来的呢?在养育过程中她是怎样无私奉献的呢?对此,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肯定都不一样。然而相同的是,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都有这种深恩厚德,很多畜生也不例外。

  我们可以回忆小时候母亲是怎么心疼自己,怎么养育自己的。她辛苦得来的东西舍不得自己用、舍不得供养三宝、舍不得布施众生,把好吃的、好穿的统统让儿女们享用。在这里,我讲得简单一些,法本上则讲得十分详细,其中的大多数内容是就西藏人的生活而谈的,或许和你们的生活不太相符。但是,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思维。这样思维后,我们会深深地体会到,原来,母亲赐予了我这么大的恩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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